在菲律宾有同胞的好与坏!中国李某切身体验被非法监禁、被解救
审理法院认为,刘某无偿搭载颜某属于“好意同乘”行为。刘某作为车辆驾驶人,对搭乘人颜某负有安全方面的注意义务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,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,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,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,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。据此,由于并无证据证明刘某对事故的发生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,因此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。本案中,颜某的损失共计159899元,先由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颜某140965元;其余18934元,由某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保险范围内按照事故责任比例(50%)赔偿9467元;刘某应按照事故责任比例(50%)赔偿9467元,但因其系无偿搭载颜某且无故意或重大过失,应当减轻刘某的赔偿责任。最终判决:酌定刘某承担其中30%部分的赔偿责任,赔偿颜某5680元。在菲律宾有同胞的好与坏!中国李某切身体验被非法监禁、被解救
在菲律宾有同胞的好与坏!中国李某切身体验被非法监禁、被解救二审中,人民法院了解到,某保险公司对一审判决结果实际上并无异议,提起上诉的原因是为了跨过年底理赔率考核时点,进而提升当年的考核绩效。为避免程序空转,保障被侵权人及时获得赔偿,人民法院加大调解工作力度,建议该保险公司客观面对事故事实和被侵权人损失,积极依照合同进行理赔;同时,综合相关情况与某保险公司积极沟通,促推树立正确的业绩导向,合理设置、规范优化考核指标。某保险公司对人民法院的工作表示认可,及时进行整改,撤回了对该案的上诉,立即向李某足额支付了赔偿款。在菲律宾有同胞的好与坏!中国李某切身体验被非法监禁、被解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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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方一直在隐瞒拖延行程,影响了很多乘客的后续安排。“11月25日左右宣布机械故障,当时说11月30日能到乌斯怀亚,后来又变成12月1日,再后来又说天气情况还在恶化,没有办法提速,可能要到12月2日,就这样一点一点往后推。我们乘客的时间都很宝贵,既然来了,还是想实现南极旅程的,这艘船去不了,有很多人想订12月2日或12月3日出发去南极的一些航次,但现在连到达乌斯怀亚的时间都没办法确定,我们的票也没办法买。”《在菲律宾有同胞的好与坏!中国李某切身体验被非法监禁、被解救》